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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 著作權法第91 >

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

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

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六月以

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

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,不構成著作權侵害。

< 著作權法第92 >

擅自以公開口述、公開播送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演出、公開傳輸、公開展示

、改作、編輯、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

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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